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创新主体需求,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首都高质量发展,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优化专利申请预审提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专利申请预审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备案主体年度提交量的设置
根据备案主体专利申请预审合格及预审合格后审结授权情况,分级设置备案主体年度提交量,主要调整和明确以下内容:
1.上一年度专利申请预审接受量或上一年底预审合格后专利累计审结量少于5件的情形
本年度提交量设置为上一年度IPC分类号属于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领域内发明专利授权量的10%,不足5件按5件设置。
2.上一年度专利申请预审接受量和上一年底预审合格后专利累计审结量均在5件以上的情形
对于上一年度预审合格率或上一年底预审合格后专利累计审结授权率低于85%的备案主体,本年度提交量设置为前三年专利申请预审合格量最大值与上一年底预审合格后专利累计审结授权率的乘积,不足1件按1件设置。
调整后的备案主体年度提交量具体设置如下:
二、注意事项
1.专利申请预审质量相关要求。备案主体应当建立专利申请内部遴选机制,择优筛选高质量专利申请提交预审请求。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专利申请预审质量监测机制,对于专利申请预审质量不高的,依据《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暂停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或取消备案主体资格。
2.专利申请批量预审相关要求。专利申请批量预审不受年度提交量限制。半导体领域的批量预审请求不受北京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IPC分类号限制。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具体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及要求,详见《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质量不高的,当年不再接收批量预审申请。
3.申请追加专利申请预审请求量相关要求。备案主体申请追加属于“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预审请求量,需提交专利申请预审请求量追加请求书(见附件),加盖全体申请人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预审请求量追加+单位名称+案件数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请求量追加请求书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