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小编收到很多客户咨询版权方面的问题,其中有一条是北京版权登记到底有什么用?
我们都知道版权在我国是有着自动获得的原则,也就是在作品创作完成时,版权就已经自动生效,权利人默认属于作品的作者。那么既然已经默认版权属于作品的创作者又何必要多此一举的去做版权登记?
北京版权登记
首先我们要明白版权登记属于自愿原则,并不强制要求作者必须去版权局进行登记,也就是说作品完成以后是否登记纯属自愿。所以很多企业出于怕麻烦的心理就觉得版权登不登记有一样,殊不知正是因为防止有麻烦才更要去做版权登记。
我们在作品完成之初立刻进行北京版权登记之后,有了版权局下发的登记证书,那么在面对他人侵权的时候,可以直接将版权登记证书作为有力证据!因此版权登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这里举个例子:贵公司准备申请一件文字加图形的组合商标,经过一系列设计创作完成,将材料提交至商标局进行审查并顺利出证,但是在此期间我们未对设计的文字及图形做版权登记,而在此时如果有其他人对我们的图形或文字做了版权登记,那么我们注册的商标就会面临注册通过但无法对外使用的尴尬境地。故此,对于我们企业而言应当重视版权登记,在作品创作完成时及时做好版权登记防患于未然!
最后,随着国民版权意识提升,企业对于自有知识产权及版权越来越重视,同时各类侵权案件层数不穷,作为我们企业而言尤其应当注意做好版权保护,积极对完成的作品进行北京版权登记申请,即能防止他人侵权也能防止我们无意之中侵犯他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