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入库是近几年国家对于未达到高新申报标准的企业新出的一项政策,通过入库报备的方式进入高新培育库名单,在入库期间享受部分资金支持及优惠政策,方便企业发展,待企业达到高新认定申报条件再出库申报高新认定,那么高新入库需要哪些条件呢?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入库申请条件:
1. 企业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北京顺义区,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区,门头沟区,平谷区,延庆区,企业成立满一年以上;
2.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内;
3. 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已设立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或转账;
4. 企业近一年的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
5.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7. 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以上就是企业申请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入库所需要的条件,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随时联系汇智兴泰知识产权,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