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提交了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时,所有的材料应当多准备一份以应对现场核查,并提前核对准备好,现场考察当天提前放到一个会议室中供考察人员核对信息。
(1)申报书正文:从省阳光政务平台下载并打印 当年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纸质版(草稿),用订书机或文件夹简单装订。
(2)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实地办公场地权属证明(例如:产权证、租赁合同);
③实地核查地址与注册地不一致的企业,需提供不一致原因说明(加盖公章),本证明现场核查后由检查组收回。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人员证明:①2018年3、6、9、12月个税或社保缴费证明(汇总数即可),截屏加盖公章;②科研人员清单:以表格形式提供科研人员名单,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岗位等数据项;③科研人员中,如有兼职和临聘人员,企业需提供该人员在企业工作满183天以上的证明。
(4)知识产权证明:
①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如新授权专利取得证书,须提供授权通知书原件;
②专利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③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企业须提供其他权属人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5)财务相关证明:
①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纳税申报表原件(需有税局公章);
②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的汇算清缴报告原件(有税局备案号),如企业无此项资料须查看报税系统;③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④企业2016-2018年的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报告内含有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⑤企业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有报备号),报告内含有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⑥企业研发辅助账(可提供电子版在电脑中查看)。
(6)研发机构证明,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研发中心提供证书,参观研发场所与研发设备;
(7)研发设备证明,提供申报书中所列研发设备台账,及对应的财务记账凭证和发票;
(8)研发项目证明,经各级政府立项的研发项目须提供项目合同书,无则提供公司内部立项证明;
(9)主营产品的销售发票及合同复印件(提供部分大额代表性的即可)
以上就是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地核查时,我们企业所需要准备的材料的全部内容,具体的标准等,欢迎您咨询汇智兴泰客服人员,我们会尽快那排老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