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下面,小编和大家分享一下商标被抢注后,应该怎么办?
因为《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因此,对于经过初审进入公告期的,可以通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的方式,使对方不能注册成功。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 无效该注册商标。
所以,遇到被抢注的问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需要证明的是对方申请注册的商标你在先使用。
可以从以下几点予以证明:
1、拥有该商标设计的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
2、该商标已经用于企业名称、字号。指已经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可以拿出工商登记资料,在时间上证明;就知名度来说,企业的宣传资料、使用时间、经营业绩和规模都可以作为证据。
3、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说了这么多,都是商标被抢注之后的挽救措施,如果不想遇到这么多揪心事儿,还是提早注册商标,在品牌发展之初,就做好商标保护规划,“市场未动,商标先行”,未雨绸缪,给自己的品牌加一道商标保护锁,获得商标的专用权,以后就不会那么被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