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后,有一项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很多企业表示看不明白这项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法,小编最开始也看不太懂这项政策,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学习,下面小编为大家解释下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实施内容!
企业在完成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之后,根据企业类型,分为两类享受不同的政策力度具体如下: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对于一般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可以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2)对于科技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来说,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综上所述,一旦成功申请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后,在各方面得到的好处非常多,在市场竞争上占据很大的优势,因此可以去查询申请所需符合的条件,一旦企业符合申请条件,就尽快去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