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金额(方式):
1)包括拨款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和融资租赁补贴等,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
2)拨款补助:分为事前补助、事中补助、事后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一般最高不能超过1000万元,联合项目不超过3000万元
3)贷款贴息: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4)融资租赁补贴:要求企业已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已发生使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但未经过补贴的融资租赁费用,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分年度给予后补贴,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5)以奖代补:对已批复的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被国家和北京市认定为标杆企业或重大示范工程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10—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