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经在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领域之电子信息(十三)中,为大家介绍了通信技术的有关内容,至此通信技术的所有内容已经介绍完毕,现在我们继续为大家介绍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领域中,广播影视技术的有关内容,因篇幅过长,此篇进分享前面两项内容!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领域中,电子信息内的广播影视技术总计有9项内容,其中第1-2项内容是: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 广播电视节目采编播系统技术:与数字电视系统相适应的广播电视节目采集、编辑、制作与播出技术;节目制播网设备与软件的关键支撑技术;面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的加解密和密钥管理的关键支撑技术;电台、电视台自动化网络化技术、云制作技术与大数据分析技术;数字媒体内容存储转发及检索交互技术;系统规划与系统集成、音视频质量测试评估技术等。
2. 广播电视业务集成与支撑系统技术:数字电视广播业务集成系统、条件接收系统、用户管理系统等支撑技术;电子节目指南(EPG)及数据业务相关系统的支撑技术;交互数字电视业务集成和用户认证系统的支撑技术;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等业务集成播控平台技术;内容聚合技术,云平台技术和大数据应用分析技术;可用于多终端的自适应编码系统的支撑技术;跨域服务运营支撑系统的支撑技术等。
上述内容就是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领域中,广播影视技术的第1-2项的全部内容,后续会继续为大家推送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领域之电子信息(十五)为大家带来广播影视技术的第3-4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