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领域之电子信息(十四)的分享,相信大家对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领域中,广播影视技术的相关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不过广播影视剧技术的内容远不止这些,此篇将继续为大家带来广播影视技术的第3-4项!
在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领域中,广播影视技术的第3-4项内容分别是: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 有限传输与覆盖系统技术:可用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骨干网、城域网的新型光传输设备技术,支持高清、超高清、3D业务的内容分发设备技术;FTTG和EoC等宽带接入设备技术,数字家庭网络设备、智慧城市设备技术,多业务融合终端和智能电视操作系统与智能终端和智能家庭媒体网关技术;用户收视行为调查与分析技术;可用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的运营支撑管理系统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网络优化、系统集成和测试评估技术等。
2. 无线传输与覆盖系统技术:地面数字电视传输系统技术;用于数字声音广播传输系统技术;调频/调幅同步广播系统技术;应急广播系统技术;智能接收天线和多业务融合终端技术;无线传输与覆盖频率规划、系统集成、发射台站自动化管理、电磁防滑和测试评估技术;用于广播电视卫星传输系统编码复用加扰系统技术、调制上变频及高功放系统、天馈线系统技术等;卫星直播内容分发系统和用户管理系统技术;广播电视专业卫星综合接收解码技术及测试评估技术等。
以上就是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领域中广播影视技术3-4项的全部内容,如果您感兴趣可以查看前面的文章,后续我们也会继续推送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领域之电子信息(十六),继续分享广播影视技术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