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自第三次工业革命兴起,第三次工业革命指的是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大力开发应用。
为了鼓励计算机软件科研人员在计算机软件开发方面的热情和激情,作为研发成果的软件被赋予了著作权,写入了国家根本大法中,受到法律保护和国家强制力保障。接下来就来讲讲软件著作权设立并以软件著作权登记作为生效要件的概念和意义。
概念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一种起证明作用的行为,对于国家来说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由有关机关在登记簿上记录登记权利人或者继受人来确定著作权归属的一种事实层面的依据,具有比较大的证明能力,是一种比较权威的证据。
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者来说则是一种对自己权利有力的保障手段,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让自己的权利得到公示,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确认和批准,获得在权利登记簿上的登记资格,同时也取得了权威的证明证据,用于日后对于侵权事件的抵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