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自建的研发机构是否被认可?
2023年开始,研发机构建设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除了国家级、省级外,认可自己自建的研发机构
,在申报书“六、创新能力—研发机构建设情况”中,增加了“自建”选项,在填表层面正式确认了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是可以被认可的。企业若是自建研发机构,需要提供相应完整/详实的佐证材料,框架式内容不被认可。
2、创新能力指标中一般性条件对于研发费占比是怎么要求的?
比如,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需要这两年的每年研发费用占比都要达到6%以上,这只是基本门槛,通过的企业均值要高不少。
3、申报企业是否必须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鉴于各地工信部门在推荐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有少数没有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也被推荐到工信部进行评审。自2023年开始,明确要求已经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推荐;另外取消复审资格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受到影响!
4、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如果上年度审计报告在截止日期前出不了怎么办?是否可以用报表代替?
不行,一定要审计报告,建议出报告的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并且业内口碑尚可,所以需要企业合理安排时间着手准备出具财审报告。
5、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研发费专审报告是必须提供的吗?年审报告中没有披露研发费可以吗?
非必要提供,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有提供专审报告对申请有利。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利润表必须要体现披露研发费用数据。
6、市场占有率证明是否有统一格式和指定的第三方机构?
大家要重点关注“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这项指标,市场占有率可以第三方证明也允许企业自证,但自证如何获得评审专家认可则需要企业下功夫深入研究。
市场占有率证明是指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体现企业主导产品在所属细分领域市场地位的证明材料,应能说明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排名及行业地位等信息,格式不限。另外,第三方机构一般为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不含省级)、权威媒体及大型咨询机构、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等,无专门指定机构。最后,进入国内外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证明材料,可以是供应商资质证明、供销合同、往来财务凭证等有效证明。
7、自2023年开始,申报书有两处表述字数由30字扩展至300字,有哪些要求?
在“六、创新能力—研发机构建设情况”中,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由30字增加至300字,企业可以充分对企业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描述说明。
另外,在“七、产业链配套—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中,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由30字增加至300字,企业可以充分对企业“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进行描述说明。建议通过已经获得的省部级认可文件/项目/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印证和阐述。
8、企业总体情况表述字数由500字扩展至2000字,如何撰写?
在“九、其他—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中,字数由500字扩展至2000字。修改的可能原因是:在评审过程中,本部分作为评审专家及领导快速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的重要内容,500字的限制导致部分企业难以通过文字描述呈现给评审专家企业全貌,导致专家评审时所依据的信息量较少,加之评审时间限制,会导致评审的公平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现在扩展至2000字,则可以让申报企业条分缕析地充分把本企业的相关情况说清楚,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给评审专家,有利于专家公平公正地对企业进行评价,可写的内容虽然增加了,但是更需要画龙点睛,将重点内容完美呈现。
9、创新能力指标的核心要求是什么?
大家要重点关注“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有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这项指标,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5项内容,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就是“发明专利”,对于部分集成电路企业还有“集成电路布局图”,对于医药企业还有“国家新药”。
第一数量必须是2项以上,第二是转让的必须满一年以上。看过我们之前发布的小巨人企业画像的朋友们都知道,通过的的企业平均拥有16项发明专利;因此,专利数量较少,并且其他指标也是刚达线的企业,很难通过认定!
10、主导产品所属领域对应的工业六基目录是什么?
企业主导产品应属于工业“六基”产品,且应为产业链龙头企业提供配套,这些都是加分项。
问题就在于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主导产品是否属于重点领域,企业可以参看《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对照确定,当然也有一些其他判断标准可选。
11、资产负债率高于70%是否还能申报?
不能。大家要重点关注“截至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这项指标,其佐证材料是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计算方式是: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2、关于省级遴选条件中的“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请问近两年正增长怎么理解,比如2022下降,2023增长,综合来看2023年较2021年增长30%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2022年为负数、2023年正数,两年合计为正数是否可以?
近两年正增长是指申报年份前两年的增长率均为正数,且两年的平均增长率达到**%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是指申报年份前两年的利润总额均为正数。可以是审计报告并附加供应商资质证明、供销合同、往来财务凭证等有效证明。
13、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该指标没达到,其他指标均达到了是否可以?
不可以,大家要重点关注“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这项指标,第六批申报时指的是【(2022年相对于202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023年相对于2022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5%】,大家在准备申报时要仔细计算一下,确保本项指标是符合要求的。通过的企业均值远大于该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