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和《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7〕278号)文件精神,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拟资助企业1140家。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
业务异议咨询电话:26548598、86329895、88127373
投诉受理处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投诉(违法违纪违规)电话:88102674,88102191
传 真:8810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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