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讯 为打造产业发展的一流外部环境,增强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在全市产业发展促进大会上,我市发出《关于加快福州市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多份配套文件,支持产业发展。
配套文件具体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重点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保障项目用地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服务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强化产业招商的工作机制》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奖励措施,对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对市级众创空间每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5万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到2020年我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500家。
《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向产业发展方面倾斜,通过加大市级预算直接安排力度、统筹整合各类产业专项资金、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今明两年市财政累计投入资金70亿元。同时,整合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整合设立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两大类基金,力争2020年规模达300亿元。对县域的传统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新兴产业等,对城区的楼宇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产业引导基金予以重点支持。
《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服务的若干措施》提出,建立领导“代办员”工作机制,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领导作为产业项目“代办员”,直接为产业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开发工程项目审批系统领导“代办员”服务模块,通过系统实现全程代办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