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企未通过的原因
1)科技人员一票否决(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
采取措施:
①科技人员名单,尽量统计所有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指标不要刚好过线;
②科技人员必须入职缴社保或个税183天以上;
③科技人员专业与学历,理工类,允许少量非理工科相关专业的,但工作时间、工作经验和相关职称证可佐证;
④科技人员薪资水平处于公司整体或行业平均水平之上;
⑤研发组织架构完善合理,所设置岗位、职务清楚得当、安排合理;
⑥研发项目RD表中、项目立项报告和结题报告中的参与人员一致,任务分工一致
2)研发费用一票否决(收入在5000万以下的,占比5%以上;5000万-2亿之间的,占比4%以上;2亿以上的,占比3%)
采取措施:
①研发项目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创造性(项目鉴定、科技计划政府立项、产学研合作、相关知识产权申请等);
②研发费用结构合理,对于不同技术领域的研发活动结构明细特征各有不同;
③研发辅助账或专账规范合理,在年度审计报告、汇算清缴报告中进行披露,所披露数据保持一致。
3)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一票否决
采取措施:
①合同发票规范,检测报告与产品说明要体现所定的高新技术产品;
②高新技术产品(PS表)论述跟技术领域的相关性贴切,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指标、竞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支撑突出,提升高新技术产品价值;
③产品是否太传统,若太传统,需借助第三方的产品认定、检测报告等来佐证
4)创新能力评价不达标一票否决(成果转化得分低)
采取措施:正确理解成果转化
①是科技成果
②已经应用产生了效果
③与申报的技术领域一致
④转化时间近三年
⑤不仅数量,还要质量,能实质性为企业带来效益
5)创新能力评价不达标一票否决(财务分低)
2019年评审趋势解析
1)对知识产权方面的考核越来越严格
表现A:国家抽查提出的问题汇总,近一半以上的问题与知识产权内容相关
表现B:2018年广东省针对已通过高企进行知识产权情况抽查,发现部分企业并未按照高企要求的“II类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工作中只能使用一次”进行操作,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要求进行情况说明
表现C:2018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知识产权部分的得分普遍偏低
2)对企业资质、规模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表现A:2017年网上申诉、现场答辩中,利润为负、销售收入小于200万、职工总数少于10人的企业不予通过
表现B:各区域科技主管部门对于推荐至省厅的企业以及其提交的申报资料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格,每一家均会进行现场考察,核查申报资料
3)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整体的逻辑性要求越来越严格
表现: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4)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趋严格
表现:2018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简单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