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评审工作,规范企业申报材料,现对企业应上传的附件作出如下说明(上传的材料中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要点)
一、材料清单
1. 封面(应有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2. 总目录(详见市科技局官网)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填报、打印(PDF)并签名、加盖公章。
4.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近三年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5.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企业获得的知识产权汇总表(详见市科技局官网);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反映知识产权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提供专利说明页(含摘要);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参与制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等;知识产权装订顺序与在线打印的申请书“二、知识产权汇总表”须一致。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的构成有关事宜的公告》(第257号),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4月24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授权公告日之后颁发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将取消专利单行本。同时,自授权公告日起, 专利权人、社会公众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网址:http://epub.sipo.gov.cn)查询和下载专利单行本。
6.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提供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详见市科技局官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相关材料
提供总体情况及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详见市科技局官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企业技术创新、实力证明材料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9.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企业当年(2018年)职工、科技人员月度情况统计表;企业员工花名册(详见市科技局官网)。
10. 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详见市科技局官网),提供财务中介机构承诺书(详见市科技局官网)、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和会计师近三年的年检登记,并附研发活动说明材料(须包含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的经费使用情况、科技人员情况、研发条件、取得成效等,并加盖企业公章),及立项报告(立项报告须提供预算页、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页、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11. 年度审计报告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详见市科技局官网),需提供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税务师事务所提供行政登记证书)、会计师近三年的年检登记。
1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二、装订要求
1. 报送一本纸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或“重新认定”字样、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域(详见市科技局官网)。
2.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所有申报材料按总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用胶装装订(请勿用铁钉、塑料条装订),单本厚度不超过6厘米,双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