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济南高新区加快创新创业发展 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政策(试行)》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定于近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1.企业应在济南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和统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2.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于2018年度首次或再次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企业于2018年进行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并通过认定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
3.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新迁入企业如已在迁出地享受过类似资金支持,不再重复享受。
二、申报时间
奖励资金采用线下提交申报材料方式。提交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8月9日。
三、申报材料(一式2份):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原件审核后当天退回,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业务主管部门
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
高新技术企业 郑文韬 88871207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于乐华 8887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