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该法规。该法规的(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这样写道:“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短短的28个字却影响着九十六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千千万万企业,影响着一个新的业务方向。
企业所得税法制定出了概括性的纲要,国务院很快地对其进行了细化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该法规。第四章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我们可以从中得知什么样的企业才能算作高新技术企业,什么样的企业才可能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述条例可以粗略地说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多、产品(服务)是高科技、研发投入多、高新收入占比大、科技人员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实施部门、申请条件与程序、惩罚措施等,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明确了哪八大领域是国家认为可以申请高新技术的领域: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并提到于2008.01.01开始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的第十九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四层法律体系已经完整建立。
随后,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于2010.07.09颁发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并于颁发之日起生效,旨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拔一批更加优秀的企业,国家予以重点帮扶支持。
转眼间已经过了七八年,一些久的法规不在适合社会的发展,需要进行修订、更新、甚至废止。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01.29颁布并于2016.01.01实施的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并附新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并废止了2008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修订),四个文件指引着当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