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18]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审查,拟认定乐沃(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108家企业为开发区2019年第1批拟通过天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的不符合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任何实名反映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刘岳琪
联系电话:25202167;传真:25201481
通信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科技和工业创新局(邮编:300457)
附件:开发区2019年第1批拟通过认定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