哔哩哔哩网知名up主“敬汉卿”最新的投稿视频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视频内容大致为:该up主的姓名被一家名叫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的公司进行了商标抢注,该公司在抢注之后对up主发出了通知,要求其停止使用敬汉卿这一名字,并要求up主对于侵害商标使用权的行为进行赔偿。
其实近年来这类通过抢注知名主体商标,并要求进行赔偿的以此而获取不正当利润的公司不断被曝光在公众视线之中。在被恶意注册成商标之后,应当如何维权呢?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了商标注册的原则,即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并具有特定的影响。正是《商标法》中的“优先权”使之桥公司在这一事件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为了理解维护者为维护其权利所采取的手段,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商标法意义上的优先权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确认商标使用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八条对在先权利作了解释,即:商标申请日前当事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或者其他应当保护的合法权益。在先权利在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时不存在的,不影响被争议商标的注册。”
什么是公民权利?民法通则规定了自然人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其中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身体和健康的权利,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到目前为止,法律规定姓名权是合法的民事权利。
此外,《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主张商标侵犯其名称权,公众认为商标是指自然人的,很容易认为标有该商标的商品是许可证。经自然人认定或者与自然人有特定联系的,认定该商标损害自然人的名称权。虽然本条没有直接界定在先权利的范围,但作为判断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方式,它间接地确认了名称权属于商标侵权标的。
因此,姓名权作为一项合法的民事权利,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既然敬汉卿是上主的真名,上主自然享有名权。2018年5月29日和2019年2月28日,有争议的商标申请获得批准和注册。毫无疑问,所有权人的名称权是商标申请前已经享有的民事权利。智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UP所有人的名字权。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原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即UP所有人有权申请商标评审和裁定。自2019年2月28日起五年内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委员会。
在没有其他主体抢注我方商标时,我们应当有良好的商标意识,主动申请商标,让别有用机的人无机可乘
在商标已经被他人抢注之后,我们也要尽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并在第二款中列举民事权益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
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可以向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另一方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不侵权或侵害其姓名权,来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企业或者个人IP来说,品牌是市场竞争的根本。很多因为对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的不重视,走了冤枉路。吃一堑就需长一智,随着时代的发展,商标保护的重要性愈加凸显。提早查询、注册商标变得愈加重要!